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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中国兽药大会征集学术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2-05-15 15:39来源:中国兽药协会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第四届中国兽药大会定于201291日至4日在北京举办。为广泛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大会拟出版学术论文集,安排优秀论文评选,并选择部分优秀论文在学术论坛上进行交流。现广泛征集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兽药协会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生物制品学分会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

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二、征文范围

兽用生物制品学、兽医药品、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研究报告、经验交流等。文稿包括科研论文、专题报告、调查报告及文献综述等,欢迎和鼓励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参加此次征文活动。如投稿文章已发表,请标明发表时间及所发刊物名称。

三、征文要求

1.文稿须按科技论文格式撰写,力求简洁,原则上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标点、空格),附作者简介、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兽药杂志》投稿须知撰写。

2.对录用论文原则上不进行修改,文责自负。在论文编写过程中请特别注意字体、字号、参考文献和引用、图表等的格式。如果有图片,请提供清晰的扫描照片,或寄送标注明确、清晰的照片。

四、投递要求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2730日。为便于论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希望作者尽早提交论文和“征文登记表”(见附件)。论文(Word文档)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同时通过邮局寄送稿件或确认可读写的论文拷贝软盘。论文投寄时请注明“兽药大会论文”字样。论文文稿和软盘无论录用与否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备份。

五、论文评选原则及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凡同意在第四届中国兽药大会学术论文集中刊登的科技论文均具备评选资格;

2.各学会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论文评选;

3.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原则;

4.评选优秀论文的比例为提交论文的5%-10%

(二)评选标准

1.论文应符合征文的范围及要求,书写规范,逻辑严密,层次分明;

2.论文应具有完整性和创新性,研究方向明确,内容详实、数据真实、结论可靠;

3.获得了创造性成果或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评选程序

1.论文受理。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

2.初评。各学会按照单位回避的原则,将汇总的论文分配给委员进行初审,各委员按20%比例筛选出初选优秀论文;

3.最终评选。各学会组织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对初选的优秀论文,按照25-50%比例最终选出获奖优秀论文。

(四)奖励办法

1.优秀论文奖金平均为2000/篇;

2.各学会负责向所评出的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颁奖仪式在各学会的学术论坛上举行。

(五)其他

获奖名单在相关杂志或网站(如学会会刊、中国兽药信息网、中国兽药协会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获奖者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并在各学会的学术网站及大会官方网站上通报。获奖论文将优先在《中国兽药杂志》上发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兽用生物制品学征文请寄: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生物制品学分会 王乐元,E-mail:wangleyuan@ivdc.gov.cn,电话:010-62103566

兽医药品类征文请寄: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徐士新,E-mail:xushixin @ivdc.gov.cn,电话:010-62103658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类征文请寄:中国微生物学会兽医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丁家波,E-mail:dingjiabo@ivdc.gov.cn,电话:010- 621036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邮编:100081

 

附件:第四届中国兽药大会征集学术论文登记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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