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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10-16 13:15来源:协会市场部 作者: 点击:
                  


             兽药协(秘)〔201238


关于举办第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

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47003019号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试安排,中国兽药协会定于20121023日至24日举办第十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培训对象)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培训:

(一)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


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含7年)。

(三)中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四)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

二、培训人数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本期学员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每个企业限报3名学员),未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培训证书学员或企业优先。参加人员按报名并缴费的先后顺序,由我会电话确认。

三、培训内容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理论知识与实验操作技术

四、  培训时间

2012102324

五、培训地点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六、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21022(全天),北京中监招待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前台电话:010-62103700)。

七、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学员1500/人,非会员单位学员1650/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

八、报名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A4纸)。

(二)工作单位开具的本职业(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人以上参加鉴定考试请分别开具证明。

(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个人申报审批表(报名现场填写)。

(五)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乘车路线

1.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友谊宾馆站下车,东行50至四通桥北,过马路向南行300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

2.北京西站:乘320319695、特4、特6路公交至中国农业科学院下车,向北走200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

3.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C出口南行200至友谊宾馆东门马路正对的胡同,向东走50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手机:

   13718826893     

  话:010-62103991-606

E-mail:  cvdapx@cvda.org.cn

十一、回执及缴费方式

1.请学员于20121018前将报名回执、学历证书及单位开具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发邮件至协会秘书处;

2.学员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培训费,汇款时请注明“培训费和学员姓名”。20121018前将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中国兽药协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

  号:050501040000149

网上银行账号:11050501040000149

 

附件:1.第十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报名回执

2. 第十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中级工)培训班通讯录

注:请学员下载回执和通讯录,填写后发至中国兽药协会培训部邮箱。

 

 

                               一二年十月十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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