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及广西等17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3月份以来的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155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4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8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37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关于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