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和《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管理,切实规范养殖环节兽药使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要求,农业部组织研究拟定了《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系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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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药械处 邮编100125
附件:1.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12月6日
下载文件: 附件:1.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食品动物用兽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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