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 牧药学(字)[2018]第6号
关于开展第一届动物药品学青年创新人才 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我国动物药品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分会2018年工作计划,决定于今年开展第一届动物药品学青年创新人才的表彰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重点推荐在新兽药及制剂研发、兽药残留和耐药性监测、药物分析和质量控制、畜禽污物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二、表彰数量及办法 2018年拟在全国动物药品学(化药和中药)领域表彰青年创新人才10人以内。将对获奖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并经本单位推荐,原则上一个法人单位只允许推荐1名。 (二)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近5年的工作业绩、成果(论文、专利)和贡献,推荐候选人,并对成果、业绩、贡献进行核实。 (三)本分会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提出的初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候选人。 (四)理事长工作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四、报送材料 申请人如实填报《第一届动物药品学分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表》,并附上近5年的工作业绩、成果(论文、专利)和贡献情况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A4标准装订成册,不再退还。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优中选优,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申请人除报送第一届动物药品学分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表外,还须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2018年6月20日前,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药品学分会秘书处 徐士新 沈昕 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安全评价室,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3658 传真010-62103659 邮箱:China_dwypxfh@163.com
附件:第一届动物药品学分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表
2018年5月8日 http://www.ivdc.org.cn/tzgg01/tz/201805/t20180514_49639.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