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残留办〔2018〕3号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制修订工作,现面向相关行业公开征集2019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残留)项目建议,请各单位立足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和兽药残留执法、检测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科学合理预算经费,明确任务执行年限,研究提出2019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残留检测方法项目 请简要说明推荐项目所检药物在我国的批准使用情况或相关规定,阐明项目制修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明确标准适用范围、经费支助数目与任务完成时限等。 二、最大残留限量项目 请提供推荐立项品种国际限量标准现状,以及在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动物种类和药物使用情况,并阐明我国建立最大残留限量必要性、可行性和已有工作基础,包括实验室条件、残留标志物现状、靶动物是否为大众消费品种、是否具有食物消费系数等,以及限量标准的经费支持力度和任务完成时限。 请将推荐项目相关资料电子版于7月25日前发送我办。 联系人:郝利华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hlh060328@163.com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http://www.ivdc.org.cn/tzgg01/tz/201805/t20180522_49676.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