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疫区内的种猪应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处置。对于疫区外的种猪,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29号)“疫区所在省的种猪,经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出本省”的规定,只要种猪经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依照《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就可以调运。调运过程中不得途径发生疫情省份。 http://www.moa.gov.cn/ztzl/fzzwfk/fkzs/201810/t20181024_6161472.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