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树立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标杆,推动饲料产品品牌建设,我部组织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经专家组现场审核,河北等16个省、自治区的51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部级验收,现予公布,有效期3年(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希望示范企业珍惜荣誉,发挥带动作用,引领行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推动行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示范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再具备示范作用的,及时通报我部撤销其示范企业称号。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意见》(农牧发〔2015〕8号)要求,把实施《规范》作为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工作落实,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执法、指导培训、示范创建等手段,确保《规范》落实到辖区每一家饲料生产企业。我部将把实施《规范》作为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实施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 附件: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企业名单(第5批)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703/t20170302_5500764.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