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伟嘉传喜讯,2013年7月2日,辽宁省中小企业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3]16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审认定及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审标准》,联合批准我公司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政府批准750户企业被认定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中沈阳市165户。
沈阳伟嘉获此殊荣,是辽宁省政府对伟嘉科技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沈阳伟嘉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优先发展战略,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推动公司创新,大幅度提升创新对公司效益增长的贡献率,加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贡献力量。
沈阳动保项目办 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