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企业:
春节好!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抵御疫情蔓延。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岗位就是战场,防控就是责任,坚守就是初心。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向广大会员及相关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01 服从指挥,积极应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河北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各会员企业应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发布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进展,严格遵守复工时间要求,确因防控需要提前复产的应按河北省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企业复工后应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强化劳动关系治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人际传染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复产复工确实有困难的,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远程办公、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02 严把政策红线,守法生产经营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因此倡议各会员及相关企业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要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将兽用消毒液、兽用中药、兽用益生菌等兽药跨行业销售。 03 发挥自身优势,履行社会责任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响应国家号召,为有效防控疫情或支援重点疫区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有条件的单位可向医疗机构或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或捐赠口罩、消毒液、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控物资,由协会做好捐赠款物的统计工作,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通过协会为捐赠企业进行宣传。
04 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员工关切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对未经证实的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齐心合力,做好防控。
05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坚决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复工复产后要对办公、生产场所做好清洁消毒和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要加强对员工宿舍、餐厅、楼道、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把手、扶梯等关键部位的消毒防护工作,营造安全、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06 科学防控,及时上报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各会员及相关企业不要举办年会活动,不举办集体聚餐。同时,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招聘和接收外地返程员工,建议详细了解过去14天的旅行史、接触史等,协助做好全面风险防控措施,避免疫情扩散蔓延,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各会员及相关企业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省、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河北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