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 、 自治区 、直辖市农业农村 (农牧 、畜牧兽医) 厅 (局 、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农牧便函〔2020〕249号) 为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 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第 194号 、第 246号公告 , 对药物饲料添加剂进行了分类清理 , 明确了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退出期限 , 修订了相关兽药产品的质量标准 , 变更了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宣传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介 ,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 及时向相关兽药生产企业 、进口兽药代理商 、兽药经营企业 、饲料生产企业 、养殖场户等宣传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规定 , 督促 、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 , 遵守国家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规定 , 共同做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工作。 二、 开展兽药生产许可证清理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对辖区内相关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进行清理 。对企业生产范围涉及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的 , 要及时变更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 GMP证书) 生产范围 。其中 , 对仅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并在国内销售的兽药生产企业 , 要及时注销该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 GMP证书) ; 对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并仅供出口的兽药生产企业 , 要及时变更该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 GMP证书) 生产范围 , 在该品种生产范围后注明 “仅供出口”。 三、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辖区内相关兽药生产企业 、进口兽药代理商 、兽药经营企业 、饲料生产企业等是否遵守国家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要求。 (一) 相关退出品种产品停止生产 、进口情况 。重点检查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 、进口兽药代理商是否已按规定期限要求 , 停止生产 、进口相关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 (二) 相关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印制情况 。重点检查相关兽药生产企业对既有促生长作用又有防治用途药物饲料添加剂 、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是否按要求印制并使用了新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 进口兽药代理商进口的相关产品是否按要求印制并使用了新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三) 相关退出品种产品销售情况 。2020年 7月 1 日前 , 抽查部分兽药经营企业 , 检查销售者对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政策和销售期限的知晓情况 ; 2020年 7月 1 日后 , 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是否仍在销售或使用相关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 四、 有关要求 (一)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同时 , 及时组织开展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专项检查 , 督促相关兽药生产企业 、进口兽药经销商 、兽药经营企业 、饲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 ,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 切实维护兽药行业良好发展秩序。 (二)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后续日常监管工作 , 加大检查力度 , 防止不法企业违规生产经营。 (三)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有出口业务的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 督促相关兽药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国内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规定 , 相关产品仅供出口 , 禁止在国内销售 , 并在生产前报告拟出口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 、出口数量等情况。 各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于 7月 30 日前将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品种专项检查情况报我局 , 请将加盖公章的总结报告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shouyao001@126.com。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0年 4月 10 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