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79号公告,就非洲猪瘟应急响应期间的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提出要求。一是首次明确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对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备案程序等作出规定。二是提高生猪运输过程要求,明确跨区域调运生猪的车辆应当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运输生猪应当符合相应的动物防疫要求。三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发现运输车辆未备案的,责令改正。四是明确承运人应当履行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义务。
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生猪长距离调运是疫情跨区域传播的主要原因,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以及未经清洗、消毒的运输车辆具有较高的传播疫情风险。同时,有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从高风险省份违规调出生猪,部分地区因此引发非洲猪瘟疫情。该公告的出台,将有利于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广泛宣传公告有关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在运输环节加强对生猪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http://www.moa.gov.cn/xw/zwdt/201811/t20181101_6162115.ht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