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兽医体系建设 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兽医体系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保障畜牧业安全、人兽共患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领域发挥主要作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畜牧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生物安全要求的提高,兽医体系和服务保障能力已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张莉认为,首先是基层兽医机构及队伍建设薄弱。机构改革后,全国农业农村系统畜牧兽医领域相关单位同比下降20%,超过90%的省份有较大降幅,超过33%的省份已撤销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30%市级和30%县级兽医专业人员不足2人,并且年龄结构老化,人员队伍专业化能力不足。 其次是基层兽医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不够。我国县级以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70%的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30岁以下人员不足10%,素质总体偏低,监管服务能力不足;我国动物防疫总投入不到养殖业总产值的0.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近年来,国家安排的基层兽医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偏少,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对严重影响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缺乏有效支持。 最后就是有关部门对兽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发达国家的设置,兽医承担着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线责任。据OIE统计,人类传染性疾病72%来自动物。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狂犬病、禽流感、细菌耐药性列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三大人兽共患病来源,它既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也影响着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兽医及兽医队伍目前仅仅服务于畜牧养殖业,而同样的农业中水产养殖、社会的宠物健康乃至人兽共患病防控服务都存在短板甚至空白。 为此张莉建议: 一是把兽医体系建设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医和兽医同等重要的高效公共卫生体系,始终坚持“人病兽防”的理念,充分激活兽医“预警人、吹哨人”的作用。兽医和人医同出于医学,积极探索将兽医纳入和人医同等的体系进行管理。建立各级政府指导下的多部门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理顺兽医管理机构和队伍,对人兽共患病的防治、动物疫病的防控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规划,以及重要人兽共患病根除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各地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与《动物防疫法》相关联的《畜牧法》《动植物检疫法》相配套的《生猪屠宰条例》《官方兽医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修订;职业兽医基层兽医薄弱,需要靠法律法规来强化体系建设,建议制定《基层动物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条例》,包括基层动物卫生、防疫体系、兽药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来保证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完善和加强兽医体系建设。一方面强化动物防疫机构力量,将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监管、生产、运输、经营进行整合优化,形成合力,落实人员编制,保障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提高兽医待遇与地位,真正把医术精湛、品德优良的年轻人、优秀人吸引到兽医队伍中来,真正打造一批素质高、专业强的未来新生力量。每年在国际兽医日来临之际,要隆重召开表彰大扩大兽医影响力,增加职业认同感。优化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兽医站的公益属性,发挥基层兽医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要加大对乡镇兽医站投入,保证全额财政供给,筑牢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坚固防线,才能让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安全。 中国畜牧兽医报记者 张林萍 (责任编辑:admin) |